各系:
根据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24〕141号)文件要求,2025年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将于2024年12月1日-2025年1月31日期间进行。2025年是全运会年,且注册仅有2个月的时间,为确保各队组重点运动员全运会参赛资格,学院从即日起启动运动队注册工作,请各系按照总局竞体司及本项目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阶段
(一)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系认真学习本项目管理中心对注册工作的具体要求,拟定工作计划,确定注册人员名单,搜集前期资料,将注册人员名单报训练处审核;
(二)2025年1月1日-1月15日:各系向训练处提交网络注册资料,全面完成网络注册工作;各系的书面注册资料收集齐全,并清查遗漏,解决相关疑难问题;
(三)2025年1月16日-1月31日:训练处网络注册全部完成,各系指派专人前往相关项目和管理中心完成书面注册;对不合格的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解决各种疑难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全部完成书面注册工作。
二、所需资料
(一)网络注册
1.新注册运动员: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电子文件(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40KB-120KB,白色背景,请各系提前将照片的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训练处,并与训练处提前预约网络注册时间)。在提交网络资料时需要运动员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前往训练处采集指纹;
2.重注、确认、续签、转会运动员:各系仅需要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并与相关项目管理中心确认,不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任何个人资料;
3.以上运动员均需四系提供2025年注册运动员确认表(含电子版及盖章件)。
(二)书面注册
1.新注册运动员: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或1寸彩色登记照片、《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协议期限最长为9年,需要运动员指纹、加盖市体育局公章);
2.重注、续签运动员: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或1寸彩色登记照、《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3.转会运动员: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或1寸彩色登记照、《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原单位放弃注册权的书面材料;
4.确认运动员:本项目注册汇总表;
5.以上4类运动员运动员均须提供本项目注册汇总表(加盖市体育局公章)。如各项目管理中心注册通知中要求提交其他资料,请按规定提交。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注册工作事关重点运动员全运会参赛资格,各系要以队组为单位,梳理本队参加全运会预赛、决赛的重点运动员及优秀后备运动员名单,并填报重庆市技术学院重点运动员注册名单汇总表(附件3),经队组领队、主管教练、本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系公章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训练处汇总,确保重点运动员注册工作不出任何问题和纰漏。
(二)各系负责注册工作的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系、各队组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体教联合培养实施细则的通知》(体竞字〔2023〕57号)认真学习并掌握注册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熟练操作网络注册系统,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准确、业务不熟练等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
(三)注册工作期间,各系需要与训练处随时保持信息畅通,遇到问题不推诿、不拖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注册工作。
(四)田径项目的注册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政策和要求,不需要通过学院训练处的网络注册系统进行操作,由田径系自行在本项目管理中心的注册系统中进行。田径系按照相关的要求全部完成2025年的注册工作后,将注册名单交训练处存档。
(五)请各系运动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本系注册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系公章的纸质件报训练处汇总。后期如有补注册的,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训练处。
(六)各系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强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伪造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在注册协议书上签名和伪造运动员指纹等违规行为,如有违者将对违规当事人及责任领导予以严肃处理。2025年新签署的运动员注册协议书,需同时签署训练单位经办人姓名,缺少经办人姓名的,市体育局将不予盖章。
特此通知
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5日